
【記者新聞網/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今(13)日召開臨時會審議追加預算案、議員提案及市府提案等,其中經發局追加「消費金喜送」3.5億,時代力量議員吳佩芸認為是為台中購物節偷渡經費,直指追加預算的法源不明,應該要主動撤回,議員周永鴻也認為,這是去年臨時會尚未議決之議案,本屆議員已經改選產生,不應繼續審議。

吳佩芸表示,去年議會曾做出附帶決議,要求市府自112年起,購物節相關預算不能再追加預算,但是這段文字,究竟指的是「112年」的時間點不能編,還是「112年度預算」一字之差,過於模糊粗糙,留給市府解釋闖關空間。
吳佩芸指出,經發局以「增加業務」為由編了3.5億「消費金喜送」預算,其實很明顯就是在規避去年有關購物節預算附帶決議的約束,但是《預算法》及《112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有明列追加預算的條件,應該要依法律或自治條例導致業務增加才可以,根據財政局統計到今年2月底,市府負債多達994億,因此市府若拿不出購物節業務增加「消費金喜送」業務的法源依據和經費來源,她無法同意讓這筆預算通過。

吳佩芸認為,這次有兩個市府提出的法規修正草案,經過黨團協商後直接逕付二讀,但《臺中市議會議事規則》規定,逕付二讀應經大會議決,然而翻遍整本議事法規,都完全沒有提及任何黨團協商有關的字眼,議會也拿不出黨團協商的會議紀錄,黨團協商到底有多少操作空間令人質疑。
國民黨有議員提出議會屆期不連續,要尊重新民意,議員周永鴻8日在質詢時也指出,國民黨為市府護航是誤解了「屆期不連續」原則,不僅邏輯錯誤,若成為通則更可能造成代議民主的災難。
周永鴻表示,經發局追加的「消費金喜送」違反去年臨時會中,議會「預算規模超過億元且超過該年本預算科目追加兩倍以上的預算不宜在臨時會提出」的決議。但國民黨提出議會屆期不連續,要尊重新議會代表的新民意,要消除原本議會決議的效力。

周永鴻解釋,「屆期不連續」原則是指新一屆民代代表「新民意」,過去懸而未決的提案可能違反新的民意,違反民主治理原則,根據議事規則第15條記載「每屆議員任期屆滿時,尚未議決之議案,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下屆不予繼續審議」。

周永鴻強調,議會去年7月1日的臨時會大會中,對追加預算做出限制屬於「附帶決議」的限制,不是懸而未決的事項,不適用「屆期不連續」原則,國民黨用「屆期不連續,尊重新民意」護航購物節臨時會追加預算,不但沒有道理,而且違反議會精神。
首稿時間|2023/03/13 20:54
更新時間|2023/03/13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