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朱珈瑩/基隆報導】
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忠二路派出所於本月9日在社群媒體發現,一台機車騎士行經市區愛三路時,不但逆向還「翹孤輪」,警方依影片查明車主,立即通知到所說明約制,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車舉發,將處以新台幣6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
警方呼籲,汽、機車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行為,會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極易釀成交通事故,造成自己或其他用路人受傷,駕駛車輛時務必遵守相關交通規則,以防止交通事故發生。警方會持續透過各項勤務作為,積極查緝改裝車輛及各類危險駕駛行為,以保障用路人權益。
原始新聞來源 逆向還「翹孤輪」| 基一警依法開罰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