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農委會的建議是,接管台灣蘭花生技園區,不宜局限在「蘭花」這個產業,而應該是將烏樹林糖場及周邊定位為:「台灣蘭花園區暨國家農業展覽中心暨新創基地」。這樣子台灣中南部廣大的農業縣市地區,也許可以迎來農業創新的新藍海。(圖/取自網路)
作者/蘇煥智
農委會2023年完全接管台灣蘭花生技園區,目前正在作組織定位的決策階段。2002年年初本人擔任台南縣長時提出台灣蘭花生技園區及台灣國際蘭展的配套政策,受當時扁政府的支持及馬政府的延續支持而創造了台灣蘭花奇蹟。
現在農委會正式接管,而且可能將園區納入屏東農科園區管理,由於屏東農科及台灣蘭花園區是二個完全不同的思維,特別提供一些淺見供行政院及農委會作決策參考!
一、屏東農科是農業還是工業?
屏東農科園區最大的盲點是,究竟農業生技產業是農業?或工業?如果是工業,那麼究竟應該是由經濟部工業局?或國科會科學園區來管理?怎麼會由農委會來管呢?
台南科學園區當初成立時就有規定一定比例是生物科技及農業生技產業進駐的目標,可惜非常困難達成。可惜後來主要的產業仍然是由竹科外擴的電腦、資訊通信等半導體IC、液晶面板、太陽能、電子、資通訊、生醫產業為主。農業生技部分祇要還是保健食品類、功能性食品類,而且佔比不高。
所以專門以農業生技為產業主題的園區,究竟是工業或農業?其實應先定位清楚。以目前進駐屏科園區的產業列型,其實就是工作製造為主。跟經濟部工業局管理的工業區、國科會管理的科學園區及地方政府的工業區,都是工業用地,與三者是相同的,具有同質性,所以農委會來主管,其實是不恰當的。
二、屏東農科園區的未來方向?
而且農業生技的工廠,往往都具有地緣性關係,要他們特別跑到屏東農科園區,其實祇佔非常少數;主要是找不到工業用地,或工業用地太貴買不起的業者。
其實屏東農科園區比一般工業區更沒有競爭力,因為一般工業區除了環境污染容許量管制外,一般情形可以容納各種類型的產業,比農科園區祇局限在農業生技範圍的產業,當然更有競爭力。所以行政院要繼續擴大屏東農科園區,其實是完全不務實的作法,而且與經濟部、國科會業務重疊競爭。
屏東農科園區比較務實的解決方案,其實就是完全委託屏東縣政府管理招商。或者是併入由經濟部工業局管理、或是併入國科會南科管理局統一管理。
我個人認為交給地方政府管理才是最佳的方案。不過中央政府應該一併修改財政收入劃分法,將營業稅、所得稅修正為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其中50%應由地方政府(含縣市、鄉鎮市)分享。如此地方政府自然會努力打拚。
三、台灣蘭花生技園區的定位:
至於台灣蘭花生技園區在2002年台南縣政府向總統府、行政院正式提出時,就明確定位是一個以生物科技為基礎、外銷導向的「精緻農業生產專區」。這跟屏東農科就有以下幾個根本差異:
(一)農業區vs.工業區/成本差很大:
蘭花科是農業溫室生產模式,符合農地農用,不需要作農地變更編定的程序,也不必課地價稅。也不需作環評(幾年後,後來有增訂也需作環評),所以不但推動速度快,而且農地租金成本相對低很多。
可是屏東農科基本上是工業區,必須作環評,而且必需從農地變更編定為工業用地。所以土地價格大幅增加,其租金也就大幅增加。
而且採取科學園區管理模式,必須另外再課徵管理費(通常按照廠商的每年的營業額一定比例徵收),因而土地使用成本完全不能相比較。這就是農業用地跟工業用地的根本差異。
(二)配合外銷導向,每年舉辦國際蘭花展:
蘭花科的定位是外銷導向的精緻農業專區,所以為了吸引國際買家,每年舉辦一次台灣國際蘭花展及國際蘭花研討會。這個國際展就是為了吸引國際的買家每一年來台灣參觀並採購下單;避免台灣的小型蘭花農,沒有資力出國參展,所以國際蘭花展是擴展外銷市場的重中之重的活動。
過去縣府主辦國際蘭展的主要KPI,並不是國內觀眾有多少?而是國外買家有多少(所以特別有商業洽談區)?而且達成多少訂單?
至於台灣國際蘭花展為何可以吸引國際買家?其實主要是台灣的蘭花業者有很強的品種交配,硏發新品種的能力,所以吸引國外買家來台灣採購新品種。所以後來有特別規劃「新品種展示區」及「商業品種展示區」,都是朝向有利於外銷的目標。所以蘭花貿易從2004年的數億到後來的破百億貿易產值,其實跟台灣國際蘭花展密切相關。也因為國際蘭花展才有展覽館的設計及後續展覽空間的改善。
至於屏東農科就是工業區,就沒有國際蘭花展這種令人賞心悅目的大活動。
四、農委會接管的背景:
扁政府時代同意支持台南縣政府所提的台灣蘭花生技園區的計劃,但將之定位為地方型農業生技園區(相對於屏東農科是中央級的計劃),由台南縣政府管理。
雖然是地方級園區,但成立後非常成功。從2005年第一屆台灣國際蘭花展開始在園區舉辦,迄今已是第19屆,不但園區業者早已進駐滿;而且帶動的蘭花出口產值由數億到現在超過百億產值。
我縣長卸任前擔心地方政府財政困難,無法繼續投資後續的投資,加上擔心未來市長可能不關心後續發展,所以曾提案農委會建議由中央接管。
經過12年後,終於在2022年7月開始由農委會接管成為中央級的農業生技園區。
目前雖由農委會接管但祇有三位公務員編制,人力單薄。園區主任由農委會科技處處長王仕賢博士兼任,副主任由屏東農科園區管理局派人擔任。
如果地方政府可以分享營業稅、所得稅,有招商創稅誘因,其實這個園區交給各縣市政府來經營管理,才是比較合理的。這一次台灣蘭花生技園區由地方主管提升為中央主管,的確辦蘭展的相關經費就比較充裕。所以中央接管現階段的確對蘭花業者是有利的。
這也証明目前中央集權集稅的體制,地方政府缺乏招商創稅,振興在地經濟的誘因,的確是扼殺地方的創新發展。所以台灣應學習德國採取分稅制。
五、新的組織該如何定位?
既然農委會接管了,那這一個新的組織到底應該如何定位,才能對台灣農業產生更大的貢獻呢?
除了強化原來蘭花生技園區的尚未完成的功能及提升現有的功能外,尚需有何功能呢?作為當初台灣蘭花園區的定位者,希望能夠提供一些意見供後繼者來參考!
(一)打造一個超越新加坡的蘭花公園:
蘭花園區當時規劃時除了外銷的目標外,也附帶的具有觀光休閒園區的蘭花公園的計劃,希望以台灣蘭花產業豐富的實力,打造一個超越新加坡的蘭花公園。讓全球各種蘭花品種都能在蘭花公園呈現,成為常態性的蘭花公園。而不是祇有一年一度的台灣國際蘭花展才能看到。
而且蘭花公園也可以呈現台灣蘭花業者的「新品種及商業品種花的貿易及交易平台」,讓非蘭展期間國外的買家也可以來觀賞洽談下單。
由於經營維護一個國際級蘭花公園,目前台南市政府的確沒有這個財力。所以農委會接管後如果能夠整合國內的蘭花產業公協會,結合國內及國際的環境景觀規劃高手,打造一個超越新加坡的國際級蘭花公園,值得拭目以待。3月4日我去參觀時,很高興王仕賢主任也特別關心蘭花公園後續的規劃、建設及經營管理問題。
(二)蘭花品種登記及新品種保存中心:
蘭花新品種開發是台灣目前非常重要的強項,也是一項智慧財產權。德國對於登記蘭花品種權的蘭花,特別有一個「蘭花新品種登記的保存中心」做為觀察是否變異性或穩定性;並作為品種鑑定的準據。台灣應該學習德國將蘭花品種登記及新品種保存中心,跟蘭花生技園區結合在一起,作為新的組織的功能之一。
(三)打造蘭花園區成為淨零碳排及自然碳匯的示範基地:
蘭花溫室栽培是一個高耗水高耗能的產業,如何達成節能節水的高度自動化、智慧化管理?或進一步利用地冷、地熱及其他綠能,達到淨零碳排及自然碳匯的示範基地?農委會接管蘭花園區可以更有資源從基礎建設上作更完整的規劃,打造蘭花園區成為示範基地。
(四)創新育成基地能否成功?
農委會擬將蘭花圍區東南側一塊約十公頃的廢棄軍營作為農業的創新育成基地。有此一目標的確是好事。
不過重點是農業的創新育成中心成功的有多少?
其實台灣蘭花生技園區成立的時候,原來就有一些進駐辦公室及育成中心,但大部分並不成功,仍然閒置在那裡。為何不成功當然是誘因不足!
至於農委會所屬的研究單位的育成中心進駐的廠商有多少?成功的有多少?
其實農業新創如何產業化成功,其實才是關鍵。台灣蘭花生技園區成為一個成功的產業聚落,也是台灣農業少數的特例。不過它的成功邏輯在那裡?能否複製在其他農業品項?
(五)以國家級農業展覽中心帶動農業產業的創新投資:
1、為企業辦展:
目前農委會所支持的「亞太區農業技術展覧暨會議」(包含台灣畜牧產業展、台灣養殖漁業展、冷凍暨農漁畜產品加工展)及台灣國際農業暨園藝技術展,都是B-B以企業貿易為主的展覽,並不是針對台灣廣大的基層農漁民所舉辦的展覽。而且舉辦的地點都在台北南港展覽館。距離廣大的農民非常遠,城鄉差距很大,農民參與的比例很低。
2、應為廣大農民辦展:
台灣的農業要創業投資,需要一系列專門為農民舉辦的農業展,讓農民可以方便接觸到新的技術、設備、觀念,自然可以刺激他們採取新的方法。尤其是為青壯年農民,這些展覧對他們學習新的技術、設備、觀念非常重要。其實比硏究單位的研究,往往更能啟發他們的新思維提升他們的農業經營。
3、國家農業展覽中心為農民辦展:
所以農委會如果要實際幫助廣大農民創新投資,那麼應該在廣大中南部主要農業地區,設立國家級的農業展覽中心,並負責籌辦每年一系列的農業技術展覧暨會議。如此必能迅速帶動農業技術及投資,也必能帶動農漁民產業朝向高值化,提高所得。
如果有這一個國家級農業展覽中心及策展組織,每年至少策劃12個系列展,那麼這個創新育成中心應該就有機會活化起來。
六、結語:建言。
所以我對農委會的建議是,接管台灣蘭花生技園區,不宜局限在「蘭花」這個產業,而應該是將烏樹林糖場及周邊定位為:「台灣蘭花園區暨國家農業展覽中心暨新創基地」。這樣子台灣中南部廣大的農業縣市地區,也許可以迎來農業創新的新藍海。
蘇煥智,前台南縣長,曾任第二、三、四屆立法委員。台大物理系肄業,台大法律系畢業,輔大法研所碩士。現為台灣維新召集人,大員法律事務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