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謝榮浤報導】
台中市目前路邊與路外停車場共劃設3,596格身障車格,方便身障者停車,為鼓勵生育還貼心提供2,050個親子車格,但車潮多地區常一位難求,有民眾質疑身障與親子車格是否劃設太多?市府交通局長葉昭甫強調,身障者與親子專用車格,規定依停車格位設置數量須2%比率劃設,民眾若違規佔用遭開罰,恐比停車費用還貴,呼籲民眾與市府攜手打造有愛無礙的友善城市。
交通局表示,民眾在尋找停車位時,看到空的車格心喜「找到停車位了!」車子開近一看是劃有輪椅標誌的身障車格,或是粉紅色內框的親子車格,商圈店家前有的則標示「貨車裝卸區」字樣的卸貨車格,因屬身障者與親子、卸貨專用車格,不能違規佔用,急覓停車位時,提出「有必要劃設這麼多?」的看法。
葉局長指出,台中市劃設的殘障車位,目前路邊停車場設置1,075格,路外停車場設置2,521格,劃設殘障車位的比例,依據「台中市公有路邊停車場設置基準」第六條規定,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位設置數量需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2%的規定辦理劃設。截至今年2月中旬,核發有效的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總計4萬7,604張,民眾若違停路邊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1,200元罰鍰。
身障者鄭先生說,他因車禍造成頸椎受傷,7年來在家人鼓勵下努力復健,現已能開車上路,常到各停車場熱心測試身障車格,感謝政府對身障者提供專用車位的美意,希望一般民眾不要佔用,因為不只會被開罰,也讓身障者無車位可停,要到既定地點,因停車問題要花更多時間和體力,增加移動的困難度。
交通局統計,市府劃設的親子停車位,申請民眾使用情況佳,台中市截至去年底共劃設2,050親子停車格,依「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1條規定,路外停車場留設2%比率停車位作為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的停車位。
葉局長表示,依規定,路邊停車場並無要求設置親子車格,但交通局考量路邊也有使用親子車格的需求,所以在部分路段如靠近學校、公園、醫院、診所、幼兒園等地優先設置209格親子車格供民眾使用;對有民眾為圖方便或一時未察佔用親子車格,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至於店家前劃設的卸貨停車格,一般民眾是否可使用?葉局長說明,卸貨時可停於路邊劃有「貨車裝卸區」車格,車格旁並設有告示牌面提供駕駛人辨識遵循,卸貨時段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4時,限臨停20分鐘,每次收費20元,卸貨時段外的卸貨車格可供一般小型車輛停放,收費費率比照同路段計費。
交通局補充,依據「台中市路邊貨車裝卸區設置要點」,卸貨裝卸區設置採一個街廓單側設置一格為限,避免卸貨車格影響其他市民路邊停車權益,因卸貨車格主要為提供該街廓商住家共同使用,申請時須達成街廓聯署半數以上同意後才能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