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苓雅分局日前於2月24日2時45分獲報,指光華一路與苓雅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該分局立刻派員前往現場查處。據瞭解,肇事者為洪男(77年次)為現役陸軍中士,當時駕駛自小客車沿光華一路北向南行駛,並在行至光華一路與苓雅一路口時,撞擊路邊靜止停放之自小客車及重機車。洪男雙手及臉部擦傷,並自行就醫。
經初步調查,洪男有酒駕行為,酒測值超過標準。警方將其移送高雄地檢偵辦,依公共危險罪嫌。初步研判肇事原因為洪男酒後駕車致車輛自撞,詳細肇事原因仍待交通大隊事故分析鑑定。
此外,洪男在警方到場處理車禍後,試圖開啟路旁海產店冰箱取酒飲用,但遭到警方強勢制止。警方將其帶回車禍現場進行後續車禍處理事宜,陸軍八軍團自副指揮官到小吃店「致意」遭拔官及軍官情侶在營區內激戰影片事件掀起熱議後,未料又發生士官酒駕肇事事件。
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發出新聞稿,說明內容如下:
所轄洪姓士官酒駕肇事隱匿未報,本部獲悉後主動聯繫警察局查證,洪士確於於(112)年2月24日休假期間酒駕肇事,本部秉持酒駕零容忍的態度,配合檢警調查,並依「刑懲併行」原則,檢討重懲列汰。
第八軍團強調國軍對於防制酒駕不遺餘力,對於少數官兵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絕不寬貸;另將援引為例,持恆強化宣教,以端正綱紀。
苓雅分局表示,洪姓駕駛酒後駕車酒測值超標行為除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1款,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及第35條第9項,吊扣該車牌照2年,警方將依法掣單開罰。
(圖/苓雅分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