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臭氧過高,不利健康,也助長氣候變遷。臺南市環保局為降低臭氧生成,持續查核轄內列管之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工廠,近年來也著手加強清查未列管的工廠。111年共清查50家VOCS未列管的工廠,其中24家列入管制對象,並納入空污費管理系統追蹤。
環保局統計110年、111年,2年來全市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共減量約938公噸。環保局指出,持續性的查核列管工廠、清查非列管業者,再加上空污費依排放量分級計價,在在促使業者更新空污防制設備、或使用低污染原料,達到污染減量目的。
臺南市目前VOCS列管工廠1243家,行業別包括表面塗裝業、汽修業、塑膠原料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及光電業等。但非列管業者可能因新增製程原物料類別或變更原物料,以致達到空污費申報門檻,卻未主動申報。環保局去年清查高臭氧潛勢製程工廠,新納管24家,合計追繳空污費540萬元。
環保局今年會針對新列管工廠安排專家學者輔導,並提供減量建議,使業者更清楚了解如何改善製程以降低污染排放,也會請經發局提供業者公害防制技術諮詢窗口,讓業者有更多污染改善輔導的資源。
環保局表示,臭氧是由氮氧化物(NOX)、氧氣(O3)等與揮發性有機物(VOCS),經過一連串光化反應而形成。降低臭氧生成,需從減少臭氧形成機制著手。空污費以價制量,依空污費收費辦法,氮氧化物、硫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及粒狀物排放量大於10公斤即需申報並計算空污費。
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揮發性有機物之管制將由排放量大及專法管制之行業別工廠陸續向下執行,環保局已管制臺南市排放量大之業者,並與其進行排放量減量協談,輔導業者自主從源頭減量,有效減少臭氧前驅物之排放,維護空氣品質及民眾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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