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性侵7歲女童狡辯「玩吸血鬼」遊戲 法院判刑10年

記者爆料網/
3 年前

【記者新聞網/台中報導】1名何姓男子3年前受鄰居一對夫妻之託,至其住處照顧當時年僅7歲女兒,竟對女童強吻、性侵,後來女童母親送女兒上學發現頸部有咬痕追問得知並報警。何男否認性侵,並稱與女童玩「吸血鬼」遊戲才在其頸部留下咬痕,但台中地院法官不採信,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刑10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何男於2019年3月間,至臺中市租屋居住,結識住在隔壁的一對夫妻,該夫妻因工作因素經常託何男照顧女兒,何男則以夫妻家中空間不足,致女童須睡地板為由,帶女童至租屋處同睡。

2020年2月12日,何男趁女童父母至臺北託其照顧女兒,在其租屋處房間內性侵女童得逞,3月4日晚間又在租屋處房間內強吻女童並在其頸部留下咬痕。

女童母親指稱,何男對小孩還蠻照顧的,所以同意女兒去其租屋處睡覺,女童父親則說,何男「對小朋友表面上都不錯,所以等蠻信任他的,小朋友會過去他那邊玩耍」,沒想到2020年3月5日女童母親發現女兒被「種草莓」詢問發生什麼事,女兒一直哭,母親安撫:「妳慢慢講沒有關係,把妳發生的事情都講出來」,她才一一吐露。

何男矢口否認性侵女童,並稱3月4日晚間以嘴親吻女童頸部是「玩吸血鬼遊戲」,他有跟女童說這樣子不行,但女童說沒關係。

但法官根據女童描述何男犯案情節、醫院驗傷單、以及審理時檢察官詢問相關問題時,一度表示感到很噁心,不斷低頭、搖頭,不願陳述,經安撫後始能回答問題,接著聽到被告聲音即有害怕之反應等,認為女童尚屬稚齡,倘未突遭逢重大事故,殊難想像得輕易假裝那些情緒反應,足證女童指訴應與事實相符,並非憑空虛捏,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各判刑捌年、參年陸月,應執行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