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文勝/高雄報導
三民第一分局十全所巡佐曾智君、員警黃浩順
,於2月28日2時,於三民區站西路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查獲李姓計程車司機(50歲)酒後駕車,他竟辯稱沒經過臨檢點,根本不算駕駛行
。
但見員警執法態度堅決,他才乖乖配合酒測,結果酒測值高於法定標準值,當場將其帶返所偵辦。
李男
是行經三民區站西路臨停區時,發現有警方設置路檢點,意圖規避攔查直接駛入小巷內,未料竟是死巷,他自知逃不出法網,只好將車輛停在路邊接受盤查。
員警上前便聞到李男身上散發濃厚酒味,要求當場配合酒測,他卻表示自己沒經過臨檢點,並不算駕駛行為,甚至聽聞拒測要收18萬元的罰單,更誇口罰30萬元也沒關係,直到見酒測值超標要遭移送法辦,直呼:「哇!慘啊!
,全案將其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偵辦。
三民一分局表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千萬不要存有僥倖心理,警方絕對會展現杜絕酒駕的決心。
視頻及圖文,由三民第一分局十全
派出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