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朱珈瑩/台北報導】
112年2月27日18時20分許,一名男性乘客未戴口罩搭乘捷運至忠孝新生站,經守望捷警發現後上前制止並勸導其依現今指揮中心防疫規定搭乘捷運仍須配戴口罩,並告知其相關權利義務,該名乘客遂將口罩戴上後出站。
捷運警察隊呼籲,搭乘捷運時應遵守相關規定,如有違規、違法之情事,捷警必當嚴正執法,展現執法尊嚴;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自2月20日實施以下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於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仍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再次呼籲民眾搭乘捷運進入閘門付費區場站、月台、車廂務必配合防疫政策確實戴好口罩,不聽勸導者會依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開罰3000元至15000元,乘客如遇未戴口罩乘客,請先按下門邊紅色緊急按鈕通知站務人員及警方到場處理,不遵守規定者將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