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林姓男子日前發現,自己已故詹姓妻子突然於去年3月間登入電子信箱帳號,一查驚覺是曾與詹女搞曖昧的40歲葉姓人夫,竟先後5次以辦公電腦固定IP,遠端偷看詹女的信箱,氣得林男決心提告。台北地院審理時,葉男俯首認罪,最終被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
▲葉男被抓包偷偷登入女同事的電子信箱。(示意圖/Shutterstock)
判決指出,葉男與詹女都是某國立大學的行政人員,去年3月4日詹女因故昏迷,緊急送往醫院搶救,隔天接受開顱減壓手術後,仍一直昏迷不醒,同年3月14日不幸病逝。不過,詹女昏迷期間,葉男在未經授權或同意情況下,於3月10日上午11時許~傍晚17時許,4度使用校內的公務電腦,遠端登入詹女的電子信箱帳號,甚至在詹女死亡後於4月19日中午再次登入,擅自閱覽及刪除部分信件,一切直到去年5月間,林男懷疑詹女信箱內容有異,於是向校方調取亡妻帳號登入紀錄,這才揭發此事。
北檢偵查期間,葉男矢口否認侵入,辯稱是自己所使用的公務電腦沒設定安全防護機制,懷疑為不明駭客所為,但卻被校方資安通報平台回函稱「查無資恐訊息」打臉,而詹女入院前意識清楚時,登錄歷程也從未有以葉男IP登入之紀錄,證明詹女未授權葉男進入她的信箱。此外,檢方查出2019年林男曾懷疑詹女與葉男有不當交往,甚至還提出民事侵害配偶權告訴,即便後來已撤告,卻能以此佐證葉男與詹女關係較一般同事緊密,很有可能私下取得詹女的密碼,決定將他起訴。
北院審理時,葉男突然改口認罪,承認自己未經同意登入查看詹女信箱,法官認為電子信箱屬於他人隱私,葉男擅自登入查看已明顯侵犯他人掌管個人信件的私密性及安全性,所為不該,雖然林男並未洽談和解的意願,但考量葉男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已婚須扶養子女等情況,最終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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