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偉創/高雄報導
高姓(39歲)男子日前行經路竹區中和路與中華路口時,因逆向行駛遭湖內分局路竹分駐所長陳育民及警員蕭光庭攔下後,警方在高男身上發現濃厚的酒味,依照程序提供高男杯水漱口並施以呼氣酒精濃度測試,當場測得酒測值0.26MG/L,已超過法定標準值,警方當場逮捕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但高男卻向警方表示他並沒有喝酒,會有酒精反應是因為嚼食檳榔時習慣將檳榔汁吞入,可能是檳榔添加的石灰摻加酒類,這才讓自己的酒測值超標。
雖坊間確實有部份業者會在調劑石灰時加入酒類提升風味,但都有一定比例,只要漱口就能將口中殘餘的酒精去除,且媒體也曾報導一位沒有嚼食檳榔習慣的警察同仁,為了證實嚼食檳榔並不會影響酒測值,一連嚼了數十顆檳榔後再進行酒測,酒測結果也都是0,更何況高男是漱口後才接受警方酒測,只好乖乖面對觸犯公共危險罪嫌的調查。
警方提醒民眾,酒類常做為各類食品提味的佐劑,但只要不過度食用,都不至於影響酒測結果,且民眾接受警方酒測前都可以要求漱口來確保口中沒有殘留的酒精,進而影響酒測結果,呼籲民眾酒後不開車才是避免觸法的不二法門。
圖文由湖內分局路竹分駐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