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分局文山派出所於112年2月21日10時許接獲青年路銀行行員報案,表示一位吳男(27歲)假借工程裝修使用款項,欲提領新臺幣約40萬元,惟帳戶內之金流疑有異常,故請警方到場協助了解,所長林明龍接獲報案,立即調派專案人員並會同偵查隊人員到場盤查。
與警方對談過程中,吳男僅反覆向警方告知提領之費用為工程裝修款,但對於自身帳戶內金錢來源卻無法清楚交代,警方再查證該帳戶歷史交易紀錄,發現先前已有多名被詐騙的被害人之款項匯入吳男之帳戶內。故警方現場將吳男帶返所偵辦,並查扣帳戶存簿及贓款。
經警方調查了解,吳男於111年10月應徵工作時,公司要求之工作內容為「提供帳戶供人轉帳」,並提領帳戶內金額交予指定人員,並藉此計算薪資,吳男雖對於詐騙集團之其他成員、犯罪次數及獲利過程皆不清楚,惟確認所匯入自身帳戶之款項為詐騙贓款,警方詢後將吳男依涉嫌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逮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求職可能因誤信詐騙集團訊息,而在不知情情況下成為詐騙集團不法提領詐騙贓款的車手,而無端成為詐騙集團之幫兇,面臨法律之制裁。故求職時一定要謹慎挑選任職公司,並確認工作內容。(圖:記者宋祥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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