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受理民眾報案,報案人稱其女兒的腳踏車停放在建平八街450巷住處前,於112年2月17日21時遭人竊取騎走,腳踏車價值新臺幣8,000元,係女兒平日時代步工具,遭竊後將造成其生活上極大不便。
警方說明,經第四分局華平所積極調閱監視器及影像比對後,鎖定63歲吳姓男子涉嫌重大,2月21日副所長李明益、警員蔡明松等2人,循線發現吳嫌出沒於將軍區一帶,所長高世賢、警員余政宏等2人即驅車前往現場找尋,於2月21日12時35分在臺南市將軍區忠興196號「漚汪文衡殿」前廣場查獲吳嫌,並帶同第四分局員警前往藏放車輛地點,交出竊得之腳踏車,全案將依竊盜罪函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
第四分局長王子雄表示,對於華平所高所長、李副所長率領同仁,團隊合作,積極偵破竊案,讓民眾安心,特別提出嘉勉與獎勵;同時也呼籲市民「物品擺放」也要有治安風水師概念,讓宵小不易輕生歹念,有機可趁,以本案中腳踏車為例,如果有上鎖或是放在大門以內,就不容易成為歹徒下手標的;如果不幸發生物品遭竊,請立即向警察報案,安平警定會全力調查、偵辦,保護市民居家安全。(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