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倡性別平權,包括台灣在內全球已有三十多個國家陸續將同性婚姻合法化,但南韓社會風氣相較保守,至今尚未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不過近日南韓婚姻平權總算迎來新的里程碑。南韓法院21日就同性伴侶加入健保被扶養者資格的行政訴訟案判原告勝訴,承認同性伴侶在情感及經濟上的共同體關係,這是南韓法院首度承認「同性配偶」法律地位的判例。
▲南韓法院首度承認同性伴侶的婚姻權利。(圖/翻攝臉書/성소수자 가족구성권 네트워크 - 가구넷)
綜合韓媒報導,南韓一對男同性伴侶蘇成旭(소성욱)和金勇民(김용민)於2019年辦完婚禮後,便過著同居生活。隔年,蘇成旭曾向健保單位諮詢,是否能以「事實婚配偶」(有同居事實,卻未實際進行婚姻法律登記的夫婦)身份,將健保依附登記在有工作的配偶上。對此,國民健康保險公團給出肯定的答案,蘇成旭於2020年2月順利取得依附眷屬登記投健保的資格。
不過就在兩人案例被媒體大肆報導後,南韓健保當局卻以「業務疏失」為由撤回決定,取消蘇成旭成為「被扶養者」資格的同時,還要求他以「地域加入者」身份重新繳納健保費用。為此,蘇成旭於2021年2月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他他和伴侶具有實質婚姻關係,健保當局不應因事實婚配偶為「同性」的理由剝奪其被扶養者的資格,此舉已違背健保規章,且是不當的歧視行為。
不過去年1月一審,法院認定從民法、大法院(最高法院)及憲法法院的案例,以及一般民眾認知來看,「男女間結合」仍是婚姻的根本要素,因此認定健保制度並未擴大涵蓋至同性婚姻,判蘇成旭敗訴。蘇成旭不滿上訴,在歷時1年多後二審判決總算出爐。法院推翻了一審「婚姻是男女間結合」的判決結果,不僅撤回了蘇成旭2020年11月23日單獨課徵健保費的處分,更要求國民健康保險公團須負擔訴訟費用。
▲「同性夫夫」金勇旻、蘇成旭成為首對被南韓法院認可法律權利的同性伴侶。(圖/翻攝臉書/성소수자 가족구성권 네트워크 - 가구넷)
首爾高等法院認為,雖然依現行法律來看很難認定同性婚姻關係,但若依《行政法》的「平等原則」宗旨,蘇成旭應具有健保中被撫養者的資格,不得予以歧視。此外,法院認為國民健保的被扶養者制度是為了讓無經濟能力者也能依附扶養者加入健保,因此應根據時代環境變化修正適用對象,將不同於傳統家庭的「生活共同體」概念納入考量;並表示,屬於少數族群只是代表他們與多數人不同,而不代表他們錯誤,而保護少數人的權益,也是法院作為人權最後堡壘的最大責任。
對於此判決結果,蘇成旭受訪時表示,這是南韓法院首次承認同性伴侶的權益,他說這個世界並非充滿歧視、厭惡,而是具有權利、尊重、平等與愛的世界,因此他希望這樣的判決,能讓世界更親近。而伴侶金勇民也在宣判後表示,這次判決結果不僅是司法對同性伴侶地位的認證,也是所有希望同性伴侶獲得社會平等對待的人的勝利。但他也強調,今天他們所獲得的權利僅是婚姻權利中的千分之一,未來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負責為蘇成旭辯護、擁有跨性別背景的律師朴韓熙(박한희)則對勝訴結果表示樂觀其成,他指出今天的判決結果,「是(南韓)法院承認同性伴侶法律地位的首宗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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