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呼應地方民眾的要求,108年將復育之學甲掩埋場作為簡易練習型壘球場,提供休閒遊憇使用。環保局表示,該球場後續規劃、發包及施工使用材料,完全依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之再利用規定進行,並全程監督廠商依設計圖說完成,絕無填埋廢棄物或爐碴情事。
環保局長許仁澤強調,本案全程皆依設計圖施工,在既有垃圾層覆土上使用50公分合法且可再利用於掩埋場的粒料(焚化再生粒料及廢玻璃砂),最上層披覆5公分的紅磚土或良質土,完工後,依契約規定進行竣工確認及驗收,無不法或浪費公帑等情事。
環保局表示,焚化再生粒料廢玻璃砂的使用為合法用途,是環保單位推動廢棄物再利用的一環,在各項法規規範下進行。再生粒料與爐碴的來源完全不同,也不容混淆。
雖說焚化再生粒料乃有極小部份雜質無法分離,但都控制在一定比率下,大小也都符合規範在19mm以下。本球場工程每回填15公分壓實1次,經過3次壓實程序,可確保回填後的平整度,而且最表層仍有良質土及紅磚土面層,故不影響後續使用安全,若表層良質土磨耗,環保局也會適當補充良質土。
環保局指出,學甲垃圾衛生掩埋場位於學甲區秀昌里,面積4.5公頃,在地民意代表及相關民間團體向本局提出建議,希望將已封閉之學甲掩埋場作為休閒遊憩使用,經討論溝通後,將學甲掩埋場部分區域設置簡易型練習壘球場。目前學甲掩埋場已完成整地復育、植生綠化,可規劃為公園、運動場、休憩設施或其他用途,歡迎民眾認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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