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分局五甲派出所警員吳歡、葉少廷於112年2月19日11時許,巡邏行經鎮南街時,見一名男子違規紅燈右轉,遂上前攔查。然該名男子竟渾身酒氣,當他拉下口罩時,員警頓時覺得面熟,經員警實施酒精測試,男子酒測值果然超標,已達扣車標準。
後警員吳歡想起便詢問「你是不是被查獲過公共危險?」該王姓男子(58歲)不好意思地坦承,兩次的法院經驗都是被警員吳歡查獲的,員警也忍不住告誡「你別再這樣酒後駕車啦!罰很多欸!」雖然無奈,員警仍依規定對王男扣車並製單開罰。
鳳山分局呼籲,民眾飲酒或食用含酒精成分的食物後切勿駕駛汽、機車等動力車輛,應善用大眾交通工具或請代駕,切勿以身試法,危害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圖:記者宋祥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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