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朱珈瑩/基隆報導】
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信六路派出所警員林裕祥、陳信宏於112年2月17日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騎乘機車行經路口行人穿越道時,未禮讓正要過馬路之行人,且其車速過快,警方隨後於安全處所攔停該名蘇姓男子,言談過程中發現蘇男身上飄散酒氣,經提供杯水漱口並施以呼氣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達0.25MG/L,全案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偵辦。
第二分局呼籲,基隆市將於3月1日起,從「宣導併執法期」進入「嚴正執法期」,警方將在重要路口嚴正執法,加強取締,讓「停讓行人」觀念,內化成車輛駕駛實際行為,一同打造交通禮讓文化,成為基隆城市文化。
原始新聞來源 基警行人友善勤務 | 酒駕未讓一併取締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