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文生/台南報導
為有效掌握養殖生產狀況及保障養殖業者權益,避免盛產期時出現低價現象,造成養殖業者損失,台南市府農業局表示,為提供漁民更完整正確的養殖漁業參考資訊,請陸地及海上養殖漁民於5月31日前,向養殖所在地區公所辦理養殖放養申報。
農業局說,111年委由七股等8個區公所雇用10位查報員調查台南市養殖魚塭現狀,共調查2萬2392口魚塭,面積達1萬4472公頃,查得的相關放養量已登錄於養殖漁業管理系統。漁民確實申報放養資料,不但可以保障漁民的天然災害救助權益,更是政府核發外銷證明文件、核發養殖水產品輸外的魚貨衛生證明。
農業局表示,為持續提供漁民更完整正確的養殖漁業參考資訊,請陸地及海上養殖漁民於5月31日前,向養殖所在地區公所辦理養殖放養申報,相關手續可可自行或委託他人辦理。未來如發生產銷調節問題,有申報放養的漁民才能成為大宗養殖魚種計畫性生產產銷調節優先適用對象,請如期完成放養量申報確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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