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臺南市第二分局於今年1月10日接獲曾姓被害女子(20多歲、嘉義縣人)報案疑遭詐騙集團以應徵工作為由,相約見面要其提供身分證件及帳戶資料,案經被害人察覺有異趁機逃離後報案。
南警二分局說明,經本分局偵查隊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展開全面過濾追查,釐清該犯罪集團之成員、犯罪分工手法及監控動向,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分別於1月16日及2月13日展開2波打擊掃蕩行動,並與彰化縣政府警察局和美分局、臺南市第六分局通力合作,兵分多路至臺南市東區、臺中市神崗區、北屯區及臺東縣池上鄉將龔姓主嫌(48歲、高雄人、有詐欺、擄人、組織、傷害等資料)等7人拘提逮捕到案,澈底瓦解這個詐欺暴力不法組織,調查後並依妨害自由、詐欺、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條例等移送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及聲押,並經法官裁定龔姓、凌姓及李姓等3名主嫌羈押禁見。
警方表示,業經員警調查發現,該詐騙集團以多組分工方式,在FB等社群以應徵工作、金額借貸、博弈投資等廣告來吸引騙取民眾聯絡,再以專人接送、全程服務來騙取被害人相關證件來開立帳戶後,並將被害人輪流帶往隱密處所如飯店、民宿等處所實施監控,俟其帳戶遭警示才讓被害人離開;本案被害女子即是遭免經驗、高薪等吸引,前往應徵面談時即遭要求提供身分證及帳戶等資料,幸經其以存摺未隨身攜帶為由藉機離開並向警察機關報案;案經本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後,詳予釐清該不法集團犯罪脈絡及藏匿處所;並前後於1月19日及2月14日發動2波查緝行動,奔赴臺中、臺東等相關犯嫌躲藏處所查緝到案。
警方指出,其中躲藏於臺南市某民宿之楊姓等3名犯嫌,員警即是先控制其出入朋友後,以偽請開門為由一舉攻入,將民宿內之犯嫌強力壓制逮捕並帶回調查;另龔姓主嫌也是前往臺東縣池上鄉伯朗大道旅遊中,突然遭圍捕員警上前拘捕,滿臉錯愕遭上銬帶回;另李姓女子(38歲、高雄市人、有毒品、詐欺資料)負責帳戶開立詐騙工作,為員警至臺中市神岡區住處拘提時,並從其隨背包內起獲第二級毒品安他5包、重達10.4公克,另以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來調查送辦。
第二分局表示,在警政署於2月13日發布之「全國同步打擊詐欺專案行動」期間,員警有效瓦解這個「假投資、假借款、假應徵」之私行拘禁從事詐欺之不法暴力組織,從分點駐守車手往上積極溯源查察主嫌到案,以避免其他受害者再遭損害;第二分局也將持續結合社區警政再出發、清源2.0等專案工作,廣拓社區友善通報網路,嚴打各類不法犯罪,全力守護民眾財產安全及維護社會秩序。(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