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214 09:19:04)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長年針對臺灣總體海洋法制及政策進行規劃與推動,近期受交通部航港局委託,評估我國七大國際商港及近岸水域限制船舶使用硫含量0.1%以下油品之可行性,以降低船舶污染物排放量。2月10日舉辦第4場線上座談會議,就國內航商面對船舶使用0.1%低硫燃油所遭遇之情況進行討論,至今已邀集主機、供油、航運、涉海機關公部門等各界產官學研代表總計逾200人次與會,並務實盤點相關問題,期能凝聚各界共識,提供公部門擬定政策之參考。
因應國際環保趨勢,我國鄰近地區已有率先實施或正在評估將船舶燃油硫含量由以重量計0.5%降至0.1%的相關規劃。海大法政學院饒瑞正院長表示,我國自2019年起實施硫含量0.5%以下低硫燃油,依據相關港區空氣品質監測數據顯示,至2022年11月,相較於未實施政策前,二氧化硫減少約42%、PM2.5減少24%,船舶空污減排具有大幅改善之效果。另環保署從去年10月起與海巡署針對移動污染源合作執行空氣品質調查,並將劃設港區空氣品質維護區,訂定相關管制措施,降低船舶進出港及停泊期間的污染物排放。
針對國內航線以及工作船之燃料供應部分,如要採用0.1%超低硫燃油(ULSFO),須興建煉油廠、更新設備與儲油設施及進行環評作業,費時3至5年,如要在短期提供0.1%船用低硫燃油,建議可採液化天然氣(LNG)或0.1%船用輕柴油(MGO)等燃料,或安裝脫硫設備。目前中油已於基隆港、臺中港及高雄港供應0.1%船用輕柴油,若擴大於其他國際商港供應,則需要等約2年準備工作。另亦可朝建置岸置電力系統推動,減少使用船上柴油發電機造成硫化物排放量。
另從就船舶設備部分,則需要解決主機使用0.1%船用低硫燃油之技術障礙,依據歐美實施經驗,船舶需費時6個月以上進行管線改裝,進港前切換油品作業時間約2小時以上。另船舶設備改裝須有一定的緩衝期,並配合後續完整配套規劃與法律規範,方可推動。另對航商而言,不論是超低硫燃油(ULSFO)、脫硫設備、或其他燃料的選擇,在實務上並無技術性障礙,最重要的是油品供應品質穩定、不會產生航行安全疑慮。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積極召集各方代表研商0.1%船用低硫燃油之相關對策,已分別於2022年12月16日、12月26日、2023年1月13日及2月10日召開座談會,並將於2023年9月上旬召開共識會議,邀請主機商、供油商、航商、涉海機關公部門及各界共同與會,盼各界意見的廣泛交換下,能成功凝聚各界共識,提供未來政策擬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