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三民第一分局長明派出所員警於2月5日接獲陳姓學生至派出所報案,稱進校園操場運動時,放置於旁邊的鞋子和包包疑似遭竊,員警獲報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調查,發現盧男(68歲)行竊後,便騎乘腳踏車快速離去,幸虧鍥而不捨循線調閱監視器,最終循線於12日15時循線在新興區中央公園內查獲盧男到案,全案訊後依竊盜罪偵辦。
經瞭解,盧男騎乘腳踏車進入校園後,見陳姓學生正於操場運動,趁其不注意便下手竊取鐵椅上的包包和鞋子,得手後騎乘腳踏車離去,員警擴大周遭監視器畫面後,發現他竊取財物後僅拿取包包內現金,知道手機等3C用品自己無法使用,也容易會被定位查獲,因此將手機等物品丟棄,警方循線將贓物找回,並查獲正在中央公園內打牌的盧男(68歲),全案依法逮捕後,依竊盜罪嫌將其移送法辦。
三民一分局呼籲,物品放置於路邊或空地,非經所有人同意,不可私自拿取、占為己有或變賣得利,係屬竊盜行為,勿因小失大,得不償失,民眾也不要心存貪念、鋌而走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圖:記者宋祥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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