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東鎮天穿日山歌比賽,進入第2天的比賽,除了有少年和男女對唱等兩組外,並舉行最後入圍的決賽。由於竹東辦理山歌賽活動,已超過半世紀,鎮公所向文化局提出無形文化資產申請,新竹縣文化局則表示,依據文化資產法的相關規定,須由民間團體提出申請。 小朋友以宏亮的嗓音,演唱客家山歌,加上穩健的台風,希望能夠爭取好成績,由於小朋友的聲音,會隨著年齡變化有所不同,評審因此建議,在教唱山歌時,可朝向掌握歌曲的韻味著手。 評審 魏勝松:「高低長短強弱快慢的分別,就是講對我們這個韻味方面,沒那麼好,這點就是希望他們,傳授教唱山歌的老師,能夠對這個方面來加強。」 參賽者 黃羽彤:「因為我從小跟著阿婆,去唱客家的流行歌,不過我很喜歡客家山歌,我就要我阿婆帶我去,和謝其國老師學客家山歌。」 竹東山歌比賽是從民國54年開始,延續過年氣氛辦理,到現在已邁入56屆,為了讓山歌比賽永續保存,因此鎮公所向新竹縣文化局,提出無形文化資產的申請。 新竹縣文化局 副局長 林益洲:「依據這文資法的規定,應當由公所協助這民間團體,還有公所,也可以公所成立基金會,來申請無形文化(資產)的登記。」 竹東鎮長 郭遠彰:「這一次我們鎮公所雖然是主辦,往後我們試著找民間團體,來共同來主辦這個山歌比賽,共同來提出,這文化無形的資產(申請)。」 新竹縣文化局表示,對於山歌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文化局將會尋找相關案例,同時努力找出解套方案,目前竹東鎮公所蒐集歷年比賽的歌詞,未來有意以數位典藏方式保存,希望能夠將客家山歌文化繼續傳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