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3條規定,車主死亡超過1年,繼承人沒有辦理車輛過戶登記,公路監理機關將註銷該車牌照。車牌註銷後,仍繼續使用被查獲,則將因使用註銷牌照車輛行駛而受罰!以繼承出廠10年內的汽車為例:若於期限內辦理繼承過戶,因號牌未遭註銷,則可省下驗車及重新領牌的費用,至少1,050元!
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辦理車輛繼承過戶前,記得先向國稅局申請遺產稅完(免)稅證明或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並準備繼承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財產協議分割證明書(或法院認證書、家族會議決議書等證明)、新車主投保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該車行車執照等證件,及時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繼承過戶,以免逾時被註銷號牌。
相關疑問歡迎電洽(07)361-3161分機105,高市所竭誠為大家服務。(圖:記者王雯玲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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