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宣布,因疫情持續穩定可控,將於2月20日鬆綁室內口罩政策,教育部將自3月6日起,配合放寬各級學校校園室內戴口罩規定。
考量111學年度第2學期各級學校開學前(開學日自2月13日至2月20日間)歷經春節連續假期及寒假,並於開學後接續228和平紀念日4天連續假期,為觀察學生健康狀況及進行校園環境整備工作,規劃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後2至3週時間,加強體溫監測、校園清潔消毒等防疫作業,並定於3月6日起於各級學校、幼兒園、課後照顧中心、補習班,實施室內空間原則「自主佩戴口罩」措施。
另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室內口罩鬆綁通案性措施,於指定場所(醫療照護機構及公共運輸)應戴口罩,各級學校健康中心、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等比照指定場所(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之規定,仍「應戴口罩」。此外,考量學校教學需求,各級學校經與學校師生充分溝通並取得共識後,可於具特殊性場域或授課有相關需求時,學校得自行決定採取佩戴口罩措施。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