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蔡宗武/高雄報導〕保安大隊迅雷中隊警組小隊長黃春欣、警員柯明宗、陳育材等3員,於112年2月6日8時許,循線於楠梓區右昌街上查緝李姓竊盜通緝犯,於門外呼叫李男姓名詢問是否在家時,屋內傳來微弱聲音回應,進入後發現李男躺在家中客廳沙發上,氣虛無力回應自己就是警方所尋找之人,警方在了解狀況後,得知李員原為廚師,但因失業許久,且無收入來源,水電費用未繳納,亦遭斷水斷電,所以飢餓不已,固竊取財物變賣遭通緝,雖然表示有收到法院通知單卻身無分文無法前往法院報到,遭法院通緝。
員警在了解李男狀況後便主動提供飲用水及食物供其充飢,李男逐漸恢復體力後,員警亦表示案件仍需處理,長久下去不是辦法,於是便自掏腰包予李員,告知至法院案件處理完畢後可自行搭車返家,工作部份也可以幫忙協助至高雄市就業輔導中心輔導,只要有一技在身不怕沒有工作,李男潸然淚下的表示自從失業後嘗盡人情冷暖,親朋好友均離他而去,沒想到幫助他的竟然是不認識的員警。
保安大隊大隊長吳信宏亦提醒民眾家中財物要保管好,防人之心不可無,竊盜宵小無處躲。經濟困頓可尋求正當管道資助,鋌而走險的方式實在不可取。【圖/保大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