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公佈,國內新增20920例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20572例本土、348例境外移入,另新增45例死亡。值得注意的是,指揮中心今日正式宣佈,自2月20日起將實施「室內口罩放寬」政策,除了醫療機構、醫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長照機構、榮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身障服務機構、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等8大類場所外,其餘室內空間則由民眾自主決定是否配戴口罩,這也是自2020年12月1日起至今801天以來,國內終於迎來的室內口罩解封之日!
▲指揮中心今(9)日正式宣佈,自2月20日起將實施「室內口罩放寬」政策。(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今(9)日表示,經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醫療量能充足,且同時已進行跨部會溝通研議,經綜合評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2月20日實施以下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相關說明如下:
一、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
1、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2、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
【註】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二、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1、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2、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3、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4、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三、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四、上述放寬措施為通案性規定,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放寬室內戴口罩規定之相關資訊。(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指出,有關各級學校、幼兒園、課照中心、補習班、托嬰中心等,則依教育部及衛福部規劃,開學後先加強相關防疫措施,如疫情穩定,自3月6日依指揮中心通案性規定,實施校園及托育場所室內口罩放寬。
指揮中心進一步提醒,民眾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並同時籲請尚未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之民眾儘速完成接種,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
▲室內口罩規定放寬之考量面相及支持理由。(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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