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北屯所警員陳崇保於日前擔服守望勤務,上班時間車水馬龍之際,見對象一台白色廂型車違規,於多車道左轉彎未先駛入內車道,便直接插隊左轉,陳員見狀將其攔下告發違規。
駕駛男子向警方報上身分證字號查詢,警用小電腦卻顯示其為通緝身分,陳員見其通緝身分後,請鄭男下車並請線上同仁前來支援。鄭男似不知道自己遭通緝,陳員向鄭男表示身分查證後有問題,需要返回派出所花點時間來確認,鄭男滿臉疑惑不明所以,此時後方乘客下來向陳員表示他要趕飛機出國,是否可以趕快開完罰單任由離去?陳員告訴乘客因駕駛身分狀況尚須查證,如果其趕時間的話可能自己開去機場會比較快。
支援警力抵達後,陳員詢問鄭男是否都沒回家,並告訴鄭男通緝身分,原來鄭男為臺中地檢於112年1月發佈之詐欺通緝犯。但鄭男告訴警方他每天都有回家,卻都沒收到通知,陳員告訴鄭男遇到事情也是要解決,沒想到乘客也幫腔出聲說「你一定要去銷案啦!如果小案問問就好了」,而鄭男十分配合警方上車,依規定將其帶返所偵辦移送。
中市警五分局長陳松寅表示,嘉許陳員勤務認真,取締違規進而查獲詐欺通緝犯,對維護交通秩序及社會治安盡心貢獻。並呼籲金融機構帳戶本於個人社會信用,以從事資金流通之經濟活動,具有強烈屬人性格,若有蒐集帳戶,依通常社會經驗,應確認是否合法用途,勿淪為人頭帳戶作為詐欺取財之犯罪工具,身陷囹圄。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切勿以身試法,警方會持續打擊犯罪和維護治安,使人民有一個優質、安心的生活環境。
原始新聞來源 趕搭飛機遭中市警攔檢|駕駛通緝乘客勸銷案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