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埤派出所警員呂俊德112年2月5日23時巡邏行經鳳山區真君路,發現有台機車轉彎未打方向燈向前攔查,員警看到許姓駕駛(52歲)一直護著隨身側背包覺得有異,一開始男子說「可以看啊,沒什麼東西啦!」,從包包中拿出一本聖經又趕緊把包包拉上,但警方仍眼尖發現包包有可疑針筒,許嫌直說「朋友要我幫忙丟掉的啦」,但又說不出朋友是誰,許嫌見瞞不住警方只得乖乖承認剛施打完毒品,經警方檢驗該4根針筒皆有安非他命之反應,且查看許嫌手上皆有注射之痕跡,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毒品影響社會治安甚鉅,除違法亦會傷身害命,甚至造成家庭破碎等憾事,請民眾珍惜生命,遠離毒品。(圖:記者宋祥霖翻攝)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