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於112年2月7日3時18分接獲民眾報案在本市北區雙十路與精武路口有部自小客車自撞安全島,警方迅速派遣警力趕抵,並依規定進行繪測,全案將調閱路口監視器還原事故發生經過。
案經初步查處,係田男(87年次、未搭載乘客)駕駛自小客車沿精武路往一中街行駛時,其前車頭自撞精武路中央分隔島肇事,詳細肇事原因轉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目前田男頭部受傷,已自行就醫;惟警方對田男依規定施以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呼氣值明顯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第二分局分局長楊川呼籲,酒駕零容忍已是全民共識,為落實防制酒駕政策,中警二分局取締酒駕案件不手軟,111年度已取締730件,且為督促相關業者善盡社會責任,只要查獲酒駕案件,必定落實溯源工作,前往該處飲酒營業場所宣導「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酒後代駕」等觀念,雙管齊下,力除「醉」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