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裝載不穩妥並非個案,而是各貨運從業人員與相關稽查單位需嚴正面對的課題。高雄市區監理所所長劉育麟特別提醒用路人,為免影響用路安全甚至造成傷亡,除平日需加強車輛保養與維護外,行車前更應檢查車況,當於非密閉式車體裝載貨物時,貨物應平均置於裝載範圍,若該車有車頭隔板,則建議擺放貨物時需從車頭方向平均且緊密的開始擺放,並將較重或較大的貨物置放於最下層,同時用鋼索、鎖鏈等捆綁,若貨物無法緊貼欄板時,需在空隙擺入填充物或使用其他輔助固定工具,以免貨物飛散、掉落,尤其高速公路行車速度快,更需謹慎注意,防範事故發生。
高雄市區監理所再再懇切呼籲,重物可能會滑落,輕物可能會飛散,所以皆有可能導致事故發生!裝載貨物行駛道路有滲漏、飛散時,將會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喔!為確保大家的用路安全,請務必重視貨物牢固的重要性!(圖:記者王雯玲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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