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張麗善表示,應該考量縣市的產業特性,以及近來全球人口老化快速,位處台灣中部的雲林縣是台灣糧倉,各縣市的中央廚房,是相當重要的農業縣市,不僅要承擔全國的糧食安全,未來更要工商並進,讓雲林上場加速前進讓青年回流,以平穩全台糧食供應穩定,呼籲中央不能把資源都挹注到六都,對非六都縣市並不公平。以雲林縣來講,一年要繳給中央的稅約七百零七億元,但是透過目前統籌分配款的制度,分配回來稅款的只有十分之一,對雲林縣發展極度不公平,因此地方建設有時需透過立法委員向中央爭取經費。
根據財劃法88年修法以來至今逾二十三年未曾修正,依現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比例,六都61.76%、十六縣市24%,明顯背離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肩負「濟弱扶貧,調劑地方財政盈虛」的功能。
依財政部公告2022年總稅收統計,雲林縣111年國稅及地方稅稅收七百零七億元,但以目前的財劃法規定比例設算,嚴重影響本縣縣民權益,對雲林縣長期發展不利,為此雲林縣提出嚴正聲明及抗議,為符公平正義,建議中央速針對財劃法進行修法。縣長張麗善強調,未修法前,中央應依財劃法第35-1條第2項「…對於努力開闢財源具有績效者,其上級政府得酌增補助款。」規定,核予雲林縣專案補助,以符社會公平正義。
圖說:別虧待雲林人!張麗善籲中央檢討統籌分配款。(記者劉春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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