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文生/台南報導
台南市勞工局公佈111年違反勞基法前5大排行榜,第一名為加班費未依規定給付。勞工局表示,111年度針對事業單位實施勞動條件檢查2734場次,查有具體違法情事裁處589家,罰鍰金額為3086萬元。但裁罰不是唯一手段,將運用檢查、輔導及宣導等多元手段,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經分析勞動基準檢查相關裁處資料,111年前5大常見違反法條,分別為延時工資未依規定給付、出勤紀錄未詳實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每7日中未依規定給例假或休息、延長工時超過法定標準、假日出勤未加倍給付工資等。呼籲雇主重視勞工權益,讓勞工充分獲得休息,保障勞工身心健康。如有加班情事,應依法給付加班費。
勞工局表示,為提升民眾對於勞動法令知識的了解,111年和區公所、工業區、商圈、學校等合作,辦理85場次宣導會,5177人次參與。112年勞基法宣導列車將於2月份起啟動,分別是2月10日在官田工業區產銷中心、22日上午及下午在新吉工業區服務中心,歡迎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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