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月28日深夜23時7分許,桃園市桃園區一名32歲王姓男子因感情糾紛,約前女友與情敵陳姓男子在大興西路二段某速食店旁談判,王男與8名同夥逼迫陳男手握炸藥,當場炸斷陳男左手3根手指後逃逸。桃園警分局火速將王男與其他共犯查緝到案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王男矢口否認炸斷陳男手指的罪行,遭檢方聲押;今(30)日桃園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王男亮出手槍型打火機威脅陳男,並以炸藥炸斷對方手指。圖:資料照
據《聯合報》報導,事發當晚王男找來8名友人助陣,在該速食店旁逼迫陳男手握炸藥,並亮出手槍型打火機威脅,隨後當著前女友的面引爆炸藥,陳男左手食指、中指、無名指慘遭炸斷。由於巨大爆炸聲響引起附近民眾注意,警方獲報到場發現陳男痛苦的倒在地上,所幸經緊急送醫後無生命危險,斷掉的手指則仍待手術縫合。
桃園警方於事發2小時內火速將王男與其他涉案人士查緝到案,訊後依重傷害罪、聚眾鬥毆罪等移送桃檢偵辦。王男僅承認有亮槍、與陳男扭打,炸斷對方手指一事則矢口否認,遭檢方聲押;8名共犯則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桃園地院發現,王男與共犯的供述不同,足認有逃亡、勾串之虞,裁定今起羈押禁見。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