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1月17日14時45分,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與復興四路口發生一起自小客車與輕軌的交通事故,前鎮警分局前鎮街派出所及交通分隊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警方到場了解係林姓女子(68年次)駕駛自小客車,由成功二路北向南右轉欲近入復興四路時,與由北往南行駛之輕軌列車發生擦撞,經酒精濃度檢測雙方駕駛呼氣酒精濃度檢測值均為零,初步研判肇事原因為林女駕駛行經輕軌路口未依號誌指示行駛,現場由前鎮分隊員警測繪後,於14時52分排除狀況恢復交通。
經警方初步瞭解,該自小客車駕駛未依號誌指示右轉彎,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1項2款製單舉發,處罰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而未禮讓大眾捷運系統車輛部分,警方將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17款製單舉發,處罰新臺幣六百元以上ㄧ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前鎮警分局長陳志榮呼籲駕駛人,行經輕軌路口務必注意路口號誌,燈號需為箭頭綠燈時始能轉彎,且應減速慢行,確認安全無虞時再通過路口。(圖:記者宋祥霖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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