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文隆、何文勝/高雄報導
三民第一分局三民派出所警員楊程凱,於1月15日10時執行巡邏勤務,巡經三民區建國三路、與自立路口時,發現曾男(55歲)邊騎車邊抽煙已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員警上前規勸交談時,發現他身上散發出濃濃酒味,曾男卻辯稱沒有喝酒,只吃薑母鴨,員警說明酒測棒亮燈就是體內有酒精殘留,勸其遇到事情就是面對,他的態度才軟化,當場選擇拒測。
經瞭解,他剛買完檳榔準備前往工地工作,未注意自己邊騎車、邊吞雲吐霧已影響用路人,員警經過攔下勸導,卻意外聞到濃濃酒味,起初他還大方表示沒有喝酒不怕檢測,故配合使用酒測棒,未料卻吹出了紅燈,便開始辯稱酒測棒有問題,一直閃避不願配合吹測酒測器拖延時間。
直到員警曉以大義,要他冷靜不要意氣用事,曾男眼見躲不過,態度才軟化,表示自己已有酒駕紀錄,此次要選擇拒測,願意配合員警返所製作後續程序。
三民一分局呼籲,民眾聚餐若有吃燒酒(麻油)雞、薑母鴨、藥膳排骨等含酒精料理,都要避免酒後開車,避免酒精未完全揮發殘留在體內,酒駕刑責於111年3月31日起已修法,「酒駕、拒絕酒測累犯」罰則加重,拒測除了十八萬元酒駕拒測單外,並吊銷駕照三年內不得考領,還有扣車、及扣牌照;十年內若酒駕、拒絕酒測二次以上等累犯者,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動態影片及照片,由三民一分局三民派出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