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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靖芸專欄】被逼迫結婚該怎麼辦?用這項規定擺脫麻煩!

匯流新聞網/黃 靖芸 2023.01.17 08:46

黃靖芸/律師

有位男網友分享了自己的結婚經歷,然而他敘述的過程極度離奇,讓很多人都非常懷疑網友所述都只是單純的創作文,並非真實經歷,發文的男網友表示自己最近救了一名要跳水輕生的女子,沒想到成功救了對方後,對方卻突然請求他陪同到醫院墮胎,因為肚子裡的孩子是前男友的,但前男友不願負責任,而在墮胎結束後,男網友卻被女子的母親誤認為是渣男,逼迫女子墮胎,因此不斷要求男網友要娶她女兒,甚至還會跑到男網友家裡鬧,就算男網友因此跟女友分手,女子的母親也還是會到女友的公司鬧事,這讓他不知該如何是好,只能被迫結婚。

雖然男網友講的情況很離譜,但如果真的遇到這樣的事情你可以怎麼做呢?首先就是關於墮胎的問題,在優生保健法裡有規定幾種懷孕婦女可以自願進行人工流產的情況,例如有遺傳疾病、被強迫性行為、因為懷孕影響家庭或精神心理,而女子的情況就能以因懷孕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來進行人工流產,加上女子本身其實並未婚且已經成年,所以就不會有需要配偶同意或是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問題,她其實是可以自行前往進行手術的。

再來就是女子母親不斷鬧事的情況,假如遇到類似的情形,首先你要做的事情不是直接放棄掙扎,然後妥協,而是可以直接報警處理,讓警察到場來警告對方不應繼續做出這種行為;但如果像是男網友一樣,並未報警然而無法忍受對方的鬧事而選擇被迫結婚的話,其實還有一個方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那就是依據民法的規定來撤銷婚姻,在民法第997條就有規定,如果你是遭到詐欺或是脅迫而結婚,是可以在發現被詐欺或是脅迫結束後的六個月內向法院提起撤銷婚姻之訴的,透過法律程序來讓這段無奈的婚姻關係終結。

然而,依據這名網友的敘述,其實會鬧到這麼嚴重,一切都還是在於沒有溝通加上誤會,他並未直接表明女子腹中的孩子並不是他的,沒有跟女子的母親說清楚,才會導致對方為了守護女兒的權益而逼迫他要結婚,其實男網友是可以跟女子先進行溝通後再一起跟女子母親說明情況,讓她了解一切都是誤會,如此一來才有可能讓這段很鬧的婚姻走向終點,否則若是都不將事情講開,真的就只能莫名其妙地結為夫妻,放棄原本應有的人生。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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