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清坤/綜合報導
買房時停車位似乎已變成必需配備,停車位可以分成機械、平面、坡道各種形式,供民眾選擇,將來還能為房子脫手帶來加分的效果。一名網友指出,近日他有想換房的念頭,但他想保留舊有的停車位,好奇詢問,車位和建物是可以分開銷售的?
原PO於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他表示最近家中小朋友出生了,因此他有了想賣房,以小換大的念頭,而剛好他又在自家社區看到滿意的物件,好奇詢問是否能採取保留車位只賣房的做法?
貼文曝光後,不少人紛紛指出能否採取此作法的關鍵為車位是否有「獨立權狀」,「要看你的車位有沒有獨立的權狀」、「可以,把車位持分拆過去就好。仲介、代書會處理」、「可以,但車位要可以分折」。
還有內行人解釋道,「可以看一下車位是屬於哪種類型,若車位類型是法定車位,並以公設登記在權狀中也有車位編號,即使無獨立權狀仍可過戶給同社區住戶」,不過原PO要特別注意的是,現今沒車位的房子要出售,價格恐被壓得較低。
21世紀不動產曾針對停車位的產權登記作出說明,「停車位」可依產權登記狀態分為3小項:
一、法定停車位
「法定停車位」指大樓按其總樓地板面積多寡,所必須設置之停車位,雖然有其產權但「沒有」獨立權狀,因此不得與建築分開買賣。若住戶想出售其車位,買賣對象僅限定同棟大樓住戶,或者是將車位與房屋一同出售。且法定停車位必須登記為公共設施。在辦理產權登記時必須注意登記的部分是屬於「大公」還是「小公」,在計算管理費和房屋稅時有差異。
二、增設停車位
「增設停車位」指的是,在法定停車位之外由建商自行增設的停車位,此種停車位之產權登記得以「公共設施」或「獨立權狀」方式登記,若為獨立權狀登記則可以單獨出售,屬於十分搶手的車位,也容易成為炒作的目標。
三、獎勵停車位
「獎勵停車位」則為政府鼓勵建商增設停車位,給公眾使用換取容積獎勵的停車位,可登記成「公共設施」或「獨立產權」,此種停車位具獨立登記產權,可單獨買賣,也沒有「法定停車位」不得移轉區分所有權人以外的人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