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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全球加密貨幣法規報告》: 全球監管框架邁向清晰一致

中央社/ 2023.01.12 09:44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112 09:44:32)PwC於2023年1月12日發布《2023全球加密貨幣法規報告》(PwC Global Crypto Regulation Report 2023)。本報告彙整加密貨幣於全球超過25個司法管轄區域的監管法規發展現況,並聚焦於金融服務業,深入分析這些變化對金融業者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irtual Service Providers)可能帶來的影響。

報告顯示,全球大多數主管機關已經或即將制定數位資產的交易監管計畫。加上近期有關加密貨幣交易所倒閉、舞弊、詐騙或客戶資產遭管理不善等事件頻傳,使得客戶信任喪失。這些不誠信行為風險突顯出這個市場亟需一個更快速、更全面的國際監管政策與框架,以強化客戶的保護機制。

加密貨幣監管的下一步? 加密貨幣的迅速崛起使其成為不可忽視的全球資產類別,與傳統金融生態圈的連結度逐漸提高,對金融穩定的影響力也持續擴大。此外,該產業創新的速度以及對風險管理關注的缺乏更進一步加劇了對金融業的風險。有鑒於此,國際金融組織開始致力於推動國家之間的合作。

各國主管機關亦陸續成立數位資產、科技與創新的國際中心。其中歐盟已率先進入推動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規的後期階段。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杜拜政府正著手建立全世界第一個虛擬資產的專責機關。瑞士則擁有相對成熟的數位資產監管框架,提供其市場參與者業務項目及交易活動明確的法律與監管機制。

國際金融組織的動向觀察 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FSB)國際監管框架:FSB於2022年10月發布了加密資產國際監管框架,並針對全球穩定幣(Stablecoin)的後台營運提供政策建議。FSB亦明確指出目前各國在落實加密資產法規與監管的所面臨的挑戰,包括:一、主管機關現有監管權力與管轄範圍,以及應用方面的差距,包含跨境合作;二、與「錢包」和託管服務、交易、借貸活動的相關風險;以及三、分散式帳本技術(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的廣泛應用。

FSB擬於2023年7月發布加密資產國際監管框架的最終報告。預期2023年將針對更廣泛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和金融穩定相關風險的發展趨勢展開進一步工作。此外,FSB亦表定於2025年底前檢視建議的實施進度,並盤點FSB會員國在其司法管轄區域採取的監管措施以及施行成果。

巴賽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BCBS)審慎監理標準:BCBS以其2021年所發布的第一份徵詢文件為基礎,於2022年6月發布了「審慎處理銀行的加密資產曝險」的第二份徵詢文件。該政策標準將加密資產分為:類型一(如符合分類條件的穩定幣)以及類型二(如不符合分類條件且曝險程度高的無擔保加密貨幣),並且明定四個條件來判斷銀行加密資產的曝險屬於類型一或類型二。

BCBS希望能將主管機關的監理審查程序應用於銀行加密資產的曝險,這涵蓋銀行風險管理中的資本適足性和主管機關監理審查的職責。一旦主管機關發現有資本不足或風險管理有欠確實之情形,將進一步採取額外措施(包括要求限期增資、準備提列或監管限制)。

BCBS擬於2023年初發布最終報告,同時強調加密資產市場的持續成長可能會推升金融穩定的風險,因此亦不排除在最終報告敲定前擬定更嚴格的政策標準。

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FATF)金融誠信:FATF於2021年10月針對虛擬資產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更新了以風險為基礎的指南,以協助主管機關制定虛擬資產活動的監管方針,並同時協助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瞭解和執行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AML/CFT)之相關義務,其中包含旅行規則(Travel Rule)。該指南建議,如有超過特定門檻金額之的國際加密貨幣交易,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需共享收款人與匯款人的個人資訊。

FATF於2022年7月的報告指出,旅行規則的實施僅取得有限的進展,大多數的司法管轄區域仍尚未通過立法或開始施行監管措施。此外,FATF亦指出大多數的司法管轄區域尚未完全實施第15項建議。該建議主要針對虛擬資產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制定全球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標準。在該建議下,各國應確保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遵循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法令,並取得許可或註冊,以受到有效監管。

歐盟統一監管加密資產 歐盟加密資產市場規範(Markets in Crypto-Assets Regulation,MiCA):MiCA是首個針對加密資產的跨司法管轄區域的監管框架,最初於2020年推出,以作為對全球穩定幣的回應。MiCA表定於2024年開始生效,但仍須經歐洲議會批准(預計於2023年初)。MiCA推進了歐盟委員會的目標,即建立一個全面性的監管框架,提供金融業在採用分散式帳本技術和加密資產時能依循的指引。

MiCA的主要目標包括確保法律的明確性、保護消費者和投資者、維持市場誠信和金融穩定,並同時促進創新和整合因不同國家監管框架所帶來的挑戰。MiCA的制定代表數位資產監管方式的典範轉移,業者須及早採取行動以符合新規範。

創新與監管兼容並蓄 總體而言,各國主管機關正如火如荼地研究、定義、徵詢、推案和立法,以將數位資產納入現有金融服務框架。然而,主管機關施行的速度、採用的方法、涵蓋的服務與商品,乃至定義和使用的術語仍未一致。此外,加密貨幣業者亦對政府監管決策缺乏透明度及即時性也表示擔憂。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金融產業服務會計師胡友貞提醒,雖然各國監管時間表尚待底定,但前進方向是明確的,因此數位資產業者必須為日後更嚴苛的標準做好準備。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金融產業服務會計師吳尚燉進一步指出,各國立法機關看到去分散式帳本技術所帶來的潛力(例如穩定幣做為一個跨境支付工具的能力),同時期待虛擬通貨業者需要有責任地創新來回應金融穩定、消費者保護及防制洗錢等議題。

下載《2023全球加密貨幣法規報告》:https://www.pwc.com/gx/en/about/new-ventures/global-crypto-regulation-report-2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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