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昭宗雲林報導】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日前接獲民眾報稱收到「HR484268XD」千元偽鈔,而警方在網路巡邏時也發現有外送員收到偽鈔被詐取餐點及金錢,虎尾分局立即與刑警大隊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施家榮指揮偵辦,於1月7日至9日前往雲林縣虎尾鎮、麥寮鄉及屏東縣、高雄市等處執行拘提、搜索,先拘提行使偽鈔之張男(76年次),並循線查得其上游黃男(80年次),共計扣得千元偽鈔60張及行動電話等證物,檢察官訊問後認張男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紙幣、詐欺取財等罪嫌疑重大,黃男涉犯刑法之收集、交付偽造紙幣、詐欺取財等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主任檢察官吳文城指出,偽鈔流通將導致經濟問題與貨幣信用受損,地檢署已成立專案小組持續追查偽鈔集團,嚴查厲辦。檢察長張春暉特別呼籲,法律明定對偽造新臺幣犯罪行為將處以重罰,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3條,偽造、變造幣券情節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依「中華民國刑法」第196條,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請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分局長廖志明表示,春節期間民眾消費力提升致現金流通量增加,為避免不法之徒假藉購物手法以偽鈔混充使用,擾亂金融秩序,民眾於使用貨幣時可多留意紙鈔防偽特徵,莫因疏忽讓歹徒有可乘之機,亦能避免財物損失。
圖說:雲林檢警攜手破獲偽鈔集團,起出幾可亂真的偽鈔及犯罪工具,兩名犯嫌聲押獲准。(記者陳昭宗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