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23歲李姓工讀生在麥當勞搬運貨物時,突然在冷凍庫內昏倒,送醫搶救5個月後仍不治身亡。家屬認為,李男在工作40分內獨自搬運重達1.1噸的薯條和薯餅,屬於職業災害,憤而向麥當勞提告求償1005萬餘元,法院根據醫院的鑑定報告,認定李男短時間內暴露在冷熱溫差次數共48次而導致腦出血,因此判麥當勞應賠償472萬餘元。
▲ 工讀生突然在冷凍庫內昏倒,送醫搶救5個月後不幸身亡。(示意圖/ENews)
判決指出,李男自2019年3月起在高雄麥當勞一心店負責假日廚房工作,工作內容包含冷凍庫進貨、補貨、規劃,以及負責製作油炸雞塊、薯餅、嫩煎鮮肉餅、牛肉餅等,每日上午6時上班,上班時間為6小時,每月賺取微薄薪資1萬0967元。然而,李男於2021年5月29日上午與其他同事一起整理貨物時,突然在5樓冷凍庫內昏倒,店經理馬上打給李父,當時李男一度清醒可以答話,而李父堅持要求把兒子送醫,隨後店經理請員工把李男搬運到1樓,再搭計程車送醫,可惜李男在持續接受治療5個月後,仍因敗血性休克死亡。
事發後,麥當勞依照勞基法給予40個月平均工資的死亡補償、5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費,總共約48萬餘元,但李男的父母認為,麥當勞未依法設置足夠安全措施,搶救送醫過程中也有疏失,才會導致兒子死於職業災害,因此申請職災補償,卻被勞保局以「榮總認定李男是腦深層基底核出血,為自發出血,非滑倒所致,無急性意外事故或短期、長期壓力負荷,認定非職業傷病」為由拒絕,氣得李男雙親申請重新審查,向麥當勞提告求償1005萬餘元。
經勞動部職安署南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委託高醫評估,發現李男在案發當天上午9時10分開始整理貨物,整體作業時間共40分46秒,期間搬運60次大箱薯條、14箱薯餅,共約1.1噸,李男暴露在冷熱溫差次數共48次,總低溫暴露時間約29分14秒,麥當勞卻沒有監督李男穿上防寒外套,而李男病發前有短期時間大量體力勞動,身體不堪負荷才導致腦出血併發敗血性休克死亡,認定是職業病死亡,判麥當勞須賠償472萬餘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