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戴昱弘/臺北報導】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員楊凱帆、簡晉宏、楊承勳、莊瑋浩日前於巡邏勤務中,接獲超商報案表示有老婦人竊取店內商品,請警方盡速到場處理。
警方趕赴現場了解,超商店員早在去年12月間,二度盤點發現店內的白米商品短少,經店家調閱監視器發現疑為同一位婦人所為,竊取手法係將未結帳商品放置到店內用餐座位區,再趁四下無人之際將商品放入隨身手提袋內,故特別留意該婦人有無再至店內消費。然該名婦人又於是日進入店家,並以相同手法竊取泡麵一包及冷凍豬肉片兩盒,得手後攜出店外時,遭店員留置,並報警處理。婦人遭逮後十分懊悔,承認自己是一時貪心才竊取店家商品,並非沒有錢可以結帳,另表示今日有攜帶現金新臺幣三百萬元,本來要前往銀行存款,卻因犯行曝光而被警方逮捕,數度向店家及警方求情。全案經警方調查,先陪同婦人將隨身之現金三百萬元,護送至銀行存錢後,再依竊盜案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南港分局呼籲,商家因物品眾多,且商品擺設易有視覺死角,應裝設警報器、監視錄影等防盜措施;而民眾無論於任何商家購物時,皆應誠實付款,勿存有僥倖心理,一旦以身試法,警方必依法嚴辦。
原始新聞來源 老嫗身懷鉅款卻一時貪念行竊|店員識破報警逮人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