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每年每人244萬元贈與稅免稅額,使用方式可以很靈活!資深地政士分享,有一名老媽媽剛喪偶,將要繼承先生的房屋、土地與少許存款,並想賣掉其中一間房子,提撥1000萬元給4個小孩,而2項不同的處分模式,贈與稅金可能是76萬元或是0元。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該案件是要辦理遺產稅的申報及遺產協議分割,老媽媽希望將不動產全部登記到她名下,等她往生後,房地產全由男生繼承。
至於這一次的繼承分配,她想賣掉其中一間房屋後,提撥1000萬元給4個小孩,因此,遺產協議分割的內容是「不動產由母親繼承,兒子、女兒的分配以後再說」。鄭文在剖析,這樣的遺產分割方式,不動產先登記給媽媽,媽媽往生以後再登記給兒子,有二個問題必須克服。
第一、未來房地合一稅的問題,因先由媽媽繼承,若未來媽媽往生,不管由兒子或是女兒繼承,再出售時,房屋交易所得稅都無法適用舊制,而是新制的房地合一稅,因為是繼承取得,取得成本都是房屋及土地公告現值,可以預見未來將產生高額的房地合一稅。
第二、媽媽繼承不動產後,將該不動產出售,清償原來銀行貸款的錢,餘額再提撥1000萬元給4個小孩,每個人分得250萬元。由於贈與稅免稅額每年只有244萬元,超過部份會課徵10%贈與稅,即1000萬元扣除244萬元,等於756萬元,再用10%稅率換算,贈與稅為75.6萬元。
鄭文在說,第一個問題經過提醒,老媽媽認為,子女不要賣房屋,就不會有房地合一稅的疑慮。至於第二點,經過細算可得知,繼承後的房屋扣除原來房屋貸款及仲介費,大約剩餘3000萬元,若將這間要賣的房屋登記3分之1給這4個小孩,並各自繼承12分之1,那麼未來售屋後的結餘款,就會順理成章的分配給所有權人,每人也可拿到這筆250萬元,並可省去76.5萬元的贈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