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思慈\高雄報導)楠梓分局加昌派出所於本(1)月2日深夜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時,發現一輛由李姓男子駕駛租賃黑色轎車左轉時車速過快,經將其攔下後酒測值高達0.39mg/l,由於超過0.25mg/l法定標準值,當場被員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逮捕偵辦。
警方表示,於本(1)月2日深夜0時20分許在楠梓區後昌新路與德民路口發現一台租賃黑色轎車左轉時車速過快,警車趨前觀察時還一度欲加速逃逸,形跡可疑顯有犯罪嫌疑,遂伺機尾隨至後昌新路58巷口將其攔下,攔下後發現47歲李男渾身散發酒味,遂要求其接受酒測。
李男自稱稍早有食用薑母鴨及酒精飲料等,過程中先是要求警方提供杯水漱口,又要員警多給他幾分鐘,並不斷強調自己「又沒怎樣」,但員警仍不為所動,依正當程序執法,然而喝了兩瓶水的李男經酒測值仍高達0.39mg/l,由於超過0.25mg/l法定標準值,當場被員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逮捕偵辦。
楠梓分局呼籲,警方全天候打擊酒駕,不分平日與假日,尤其年終飲宴增多,寒冬民眾食用藥酒進補,奉勸「飲君子」不要存有僥倖之心,警方必定嚴格取締,守護用路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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