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各鄉鎮市受理調解件數有1,564件,調解成立件數達1,318件,成立率達84%,成立率排全國第3名,可謂績效卓著。而調解件數以案件類型區分,去年受理的調解案件中,刑事事件占73%,民事事件占27%;刑事事件中,以傷害毀損為最大宗,共有1,039件,成立率達87%;民事事件中,則是以債權、債務糾紛為最大宗,共有214件,成立率達87%。由此可知,面對常見的糾紛類型,調解委員更能幫助兩造當事人釐清問題,並協調雙方取得共識,和諧並有效化解紛爭,在疏減訟源與促進社會和諧上都發揮極大功能。
宜蘭縣鄉鎮市公所皆設有調解委員會,聘請地方德高望重的公正人士擔任調解委員,民眾如遇有民事(如債權債務之清償、房地產買賣、扶養、繼承、商事買賣及其他有關民事事件)或刑事告訴乃論(如妨害自由名譽信用及秘密、交通事故、傷害及其他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之糾紛,可以向該管調解會聲請調解;亦可向各公所詢問免費法律諮詢之服務(請先電洽服務時段及地點),請民眾多加利用。
圖:林姿妙縣長頒發獎狀予調解績優公所。(記者林明益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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