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230103 18:09:50) 配合立法院已於111年12月16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公務人員個人專戶退撫新制即將自112年7月1日起上路,考試院正式啟動組織改造,於今(3)日將考試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等5項法案函送立法院審議。
考試院表示,為因應112年7月1日實施的公務人員個人專戶退撫新制,考試院及所屬部會的組織改造勢在必行;所涉及的配套法案,包含「考試院組織法」、「銓敘部組織法」、「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等3項修正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組織法」的立法,以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的廢止。
考試院說明,上述5項組織改造法案的修正重點,包括: 一、 將考試院組織由現行二部二會的架構(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調整為二部一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業務整併至銓敘部,原該會任務編組的運作亦併同納入銓敘部; 二、 銓敘部成立監理司,職掌退撫基金、公保準備金及個人專戶新制儲金的監理業務; 三、 基於首長專業化的考量,隸屬於銓敘部並由部長兼任主任委員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改制為首長制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以追求基金長期穩健的投資績效。 四、 除上述修正外,同步調整考試院組織法及銓敘部組織法,使其準用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之體例。
考試院表示,將積極協調立法院排入優先審議法案,希望早日完成立法程序,以利業務推展,並優化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