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仁武分局大社分駐所某巡佐擔服12月29日12至14時巡邏勤務,於11時58分許依規定領用槍彈服勤,惟於清槍區清槍時,不慎誤擊子彈一發,彈頭留於清槍桶內,未造成損傷。 經仁武分局督察組調查,該所有依規定設置清槍區及清槍桶,惟該員一時疏失誤擊發子彈,所幸清槍扣板機時,槍口朝向清槍桶內,未造成損傷,該員未遵守相關清槍程序,本分局核予該員記過一次懲處。 仁武分局表示,將加強本分局教育訓練,督促外勤單位落實「員警出(退)勤領(繳)械彈暨安全清槍操作程序」,防止是類事件發生。(圖:記者宋祥霖翻攝) 【更多新聞】佛光山寶華寺送上臘八粥 感謝警察治安維護辛勞候選人滯欠稅費罰鍰 彰化分署扣押選舉保證金及補貼款岡山佛光講堂贈臘八粥 慰勞岡山警嚐在嘴裡暖在心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