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新北市有線廣播電視費率審議委員會近日開會決議,112年度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率。新聞局今(29)日正式公告,延續市府實施多元頻道分組的政策方向,明(112)年轄內13家業者皆推出4組基本頻道組合,其中特別規劃中間價位239-250元方案,讓有線電視服務更多元,相關基本頻道分組收費標準將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正式實施。
新聞局長張愛晶表示,新北市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共13家為全台最多,自111年起全面實施基本頻道收視分組付費,為讓有線電視的收費辦法逐步朝向「選想要的、看想看的」收視付費之精神邁進,在費率審議委員會的要求下,業者於112年度皆推出每戶每月99元至550元不等的4組基本頻道收視費組合,收視戶可多元選擇適合自己的有線電視收費方案,同時依需求加購其他額外付費的組合或數位加值服務,讓有線電視更接近民眾收視習慣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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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指出,為讓民眾清楚瞭解,市府也要求各系統經營者應提高分組頻道訂戶數,積極運用官網、社群媒體、繳費通知單等各式管道宣傳多元頻道分組方案。本次費率審議委員會附帶決議,系統經營者應提供並推廣多元客服管道,即時受理民眾各項爭議,如遇斷訊影響收視情形,除事先備妥供電設備,及時派員搶修外,亦應運用簡訊、電話語音宣告等多元方式通知收視戶,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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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委員會也要求業者應積極參與本市社會救助與公益服務,且相關經費支出不得少於111年視訊收入百分之二,以促進業者善盡地方媒體的企業社會責任;同時持續配合市府照顧低收入戶政策並積極宣傳,針對本府社會局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提供免裝機費、基本頻道收視費及2M寬頻免費上網服務,照顧經濟弱勢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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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表示,新北市費率審議委員會自12月起陸續召開4次會議,邀請消費者保護團體、傳播、財經、會計、法律等專家學者,針對業者的經營狀況與提報費率資料進行面談及審議,決議明(112)年13家系統經營者之收視費用,另委員會也強調,業者如有惡性競爭情事,將立即重啟費率審查機制,積極確保消費者收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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