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49歲李姓男子,106年間於桃園區酒後無照騎乘機車又拒絕酒測,遭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9萬元,因逾期未繳,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由於李男是桃園市政府某機關約聘人員,因擔心酒駕案件的執行會影響工作,主動向桃園分署申請分期繳納,惟李男卻又中斷分期,經桃園分署強力執行,於今(111)年11月由李男的妻子到場再次辦理分期繳納,於今年12月初將所有罰鍰全部清償。
李男擔心年終獎金受影響,請妻子到場辦理分期繳納。圖: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分署表示,李男106年1月間在桃園區酒後無照騎乘機車,經警方攔查後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遭交裁處裁罰9萬元,因逾期未繳納,移送機關遂於108年1月間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為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受理案件後通知李男限期提出清償計畫,惟未獲回應,經調查李男財產狀況,得知李男為桃園市政府某機關之約聘人員,旋於108年2月扣押李男的薪資所得。事後,李男向桃園分署表示,不希望機關長官或同事知道自己因酒駕案件被扣薪,且因須履行法院裁定之更生方案,每月需向債權人支付1萬3000元,加上家庭生活開支,酒駕罰鍰部分,每月僅能先繳納5000元等語;惟李男自去年2月起無故中斷分期繳納,經執行人員持續催繳並扣押其銀行存款無著後,於今年10月再次扣押李男之薪資,李男擔心薪資再被強制執行的話,將會影響到年終獎金,遂於11月初委由妻子親自至桃園分署,請求將剩餘罰鍰2萬餘元分2次繳清,李男的酒駕罰鍰終於在12月初全部徵起。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交通罰鍰及欠費應在期限內繳納,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如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應主動聯繫桃園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財產或所得遭強制執行。
這篇文章 桃市府約聘人員酒駕拒繳9萬罰鍰 憂薪水遭扣押影響年終急繳清 最早出現於 桃園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