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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衛生局本次抽驗範圍除了配合中央食品專案,加強採檢市售日本食品計400件,同步監測國產及其他國別進口之各類民生食品等401件,總共完成抽驗801件食品檢驗輻射殘留,結果均符合我國標準。另外今年已查核日本食品標示10,394件,發現有4件網路販售之日本食品,產地未標示至都道府縣,已移所轄衛生局續辦。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日本輸入之包裝及散裝食品應切實標示原產地,並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以中文揭露都、道、府、縣資訊,如違反將依同法第56條通知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可處新台幣2萬以上20萬以下罰鍰;另外也提醒民眾,購買前須認清食品中文標示,勿購買來路不明的商品,衛生局將持續加強查驗市售日本及其他國別食品,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或桃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圖:記者彭慧婉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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