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天「我的爸爸是蕭家淇」的新聞,並不是我想看,而是新聞台一直播。原由為,台中市前副市長蕭家淇的二兒子,不滿違規停車被開單,至派出所大聲咆哮,並秀出身分證,要員警「仔細看一下父母欄位」登記誰的名字,大喊「我爸是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淇」。
先來探討一下,民眾覺得自己委屈或是權益受損,能不能到公部門去「大小聲」,我從不去公部門大小聲,因為我知道大聲沒辦法解決事情,但是我認為,只要沒有達到侮辱公署,或是對公務員公然侮辱的情況,「民眾大小聲」這件事是還好,只能說民眾的態度要改正,因為公務員或是警察都是「依法行政」,大聲並無法改變這條「鐵律」,所以沒必要大聲吼叫。
朋友間對於這件事的評論,多是「蕭家淇是誰?」、「蕭家淇的兒子有什麼了不起?」、「為了張罰單讓爸爸丟人真不值得」。第三點我還是滿認同的,第一點與第二點可以一起談。「蕭家淇是誰?」前台中市副市長。而「前」台中市副市長的兒子有什麼了不起?就是他沒什麼了不起,包括蕭家淇也沒什麼了不起,所以影片才會流出,甚至上了新聞。
誰誰誰的兒子,我的記憶中,最早就是出現在「海軍軍法官增額錄取」,讓當年的太子爺以第六名成為「軍法預官」。你了不了不起不重要,你爸爸是誰比較重要,你爸爸夠力,不需要「爸爸」動口交代,更不需要「兒子」去咆嘯,自然有「底下人」幫你安排得好好的。爸爸夠力,還需要「爸爸」動口,代表底下人白目,還要「兒子」去咆嘯,就代表爸爸早就不夠力了。爸爸夠力,免當兵是基本款,以「當兵」達成選舉目的後還可以錄取「軍法預官」,還可以增額錄取,就是「夠力的爸爸進階款」。
至於兒子們犯事或去「大陸賺紅錢」,卻沒什麼事,例子我就不用列舉了。因此,「咆嘯警局」影片流出,這叫做特權?真正的特權民眾是看不到的,哪怕看到了,早已「熟飯煮成稀飯」了,你又能如何。只能說,過去父母對孩子是「恨鐵不成鋼,現在是孩子「恨爹不成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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